我曾经凝视你眼里的热情

Zan's:

悉卤:

你有没有特别喜欢一个人?

昨天跟一个老朋友出门,坐的位置有阳光,托着腮看他,忍不住笑出来。

从眉毛,眼睛鼻子到嘴,哪里也没变,却感觉更温柔了。

以前码过很多字,删了又码,然后再删,原来已经过了五年那么久。

那时候唯一一次看见他们俩在一起是坐在汽车后座里。

从车窗望出去,她坐在他机车后座,手半捂着前座上他的眼睛。

她就是很普通的女生,甚至都没有那么好看。

风吹起头发,两个人大笑。


《爱》里面的一段台词我觉得说的好对(改了性别称谓):

“我真的好希望你可以回到我身边,每天想得心都痛了,可是你活得开心才是我最想要看到。其实我还蛮喜欢那个女生,因为,你喜欢她。我见过你跟她在一起时候的那张脸,那大概是我怎么努力都没法给你的,可是她做到了。那个你看起来很幸福,无所求,像一个小男生。”

喜欢和要不要喜欢,原来不是同一件事情。

好像最孤独的感觉不是你不能跟他在一起了,而是你看着他找到一个合适的人,

你看他的一步步成长,他们俩一起成长,

然后你还为他高兴,你希望他们都不要分开,好傻逼。


“在年末的通宵晚会上,喝掉很多很多听冰镇雪碧,报告厅的气氛又困又冷,电影一部接一部直到黎明。我裹着羽绒服缩着,看看旁边撑着腮立在靠近我一侧扶手上的男生,柔光打着的侧脸,从眼到睫毛到鼻子,和十二点看烟火时我转过去看到的侧脸完全吻合,当时我激动得完全不像样子,站在你旁边,呼吸随烟火一升一落而没有规律的张弛。你对我这种无理由的激动加以窃笑,我在余光看得到你的视野里看一场烟火。

‘真美’。”

“但我已经可以用很路人甲的口吻来描述了,也算一种进步吧。就像不联络很久以后坐在报告厅最正中的观众席上看着你看着我唱温柔,我知道那个久久的对视毫无意义,但还是希望它再长一点再长一点。”

“你对着我微笑的脸,自始至终是我的两手收获,也顺其自然该由我双脚离开。我喜欢你,喜欢到费尽心思不喜欢却因为做不到而发火的程度。”


景物何必要站在面前证明到此一游,对象会消失,事件却是永恒的。

祝他幸福,然后我大概也快了吧(笑)


2013-10-24 转载自:Zan's 来源:思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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